外遇過來人與您一同面對婚變情傷之苦,學習如何理性處理一段不完美的婚姻,與孩子攜手邁向嶄新的人生!
 
想離婚卻又害怕失去孩子監護權
,還是婚後以家庭為重心沒有經濟主導權,專業法律顧問告訴你如何捍衛自己權益!
 
   
 
回列表
 
傳單辱妻 前夫判罰1萬

〔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怨偶感情失和,丈夫離婚前涉寫貶抑妻子名譽的傳單分送大樓42位住戶信箱,還傳真給妻子的8位同事與友人,已離異的妻子事後控告前夫誹謗、求償500萬元,但台南高分院法官判前夫交一萬元罰金確定。

當事人方姓男子是某家科技公司新貴;其妻吳女是一家外商公司董座特助,兩人婚後育有子女。

95年起,方男從美國回台,懷疑妻子掏空其財產,兩人還懷疑彼此有外遇,雙方互告纏訟。

官司纏訟期間,96年11月中旬,方男突然對台南縣大樓住處的42戶鄰居發表公開信,指責妻子挖空他的財產與多疑猜忌等諸多不是,還拜託鄰居勸妻子要好聚好散、為小孩著想。

此外,方男也寫信傳真給妻子的8位親友,強調要把妻子的惡形惡狀公開。

吳女也收到丈夫向鄰居親友散發的信件,98年7月底,在法官勸解下和解離婚,但拖到今年初又向台南地檢署控告前夫妨害名譽,並請求民事賠償500萬元。

台南地院雖認定方男涉妨害名譽,但兩夫妻感情不睦已久,吳女還因通姦被起訴,因此判方男罰金一萬元;民事部分因超過兩年請求權時效,吳女不得向前夫求償500萬,二審確定。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13/78/2ivln.html

 

 

回到首頁  |  關於我們  |  服務項目  |  法律常識  |  案例分享  |  徵信新聞  |  聯絡我們 
 
挑選徵信社貨比三家不吃虧
親自前往徵信公司現場參觀
觀察徵信社是否24小時營業
是否有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
業務經理人員是否備有名片
是否有簽訂徵信委任契約書
是否設有客戶申訴專線電話
是否加入政府立案徵信公會
 
點擊圖示輸入驗證碼即
可立刻進行線上對談,
不須登入,完全保密。
1. 來電線上詢問
2. 案情研究討論
3. 書面意向回覆
4. 簽約支付訂金
5. 相關資料提供
6. 蒐證協調訴訟
7. 結案資料移交
Copyright © 2011 希望專業徵信 All Rights Reserved. 24小時免費諮詢專線0800-002-868 推薦瀏覽解析度 1024*768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