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蒐證」怎麼做? 哪些證據可做為呈堂證供的外遇證據?
妨礙家庭中的通姦罪是以性行為的發生為原則之下,當配偶一方知道另一伴有外遇時,若想以通姦罪訴請離婚的話,簡單的說就是所謂的「抓姦在床」等有效證據。
「有利證據」指的是可以在法院上提供可以讓檢察官相信與可以讓對方以及第三者賴不掉的證據。也就是證物可能會是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或通姦者衣衫不整共處一室等; 能證明外遇者有性行為的物證,當然抓姦在床這是最有利的。
「外遇蒐證」,調查有助於處理外遇問題時的方式。外遇蒐證不難,在發現另一半有異狀且出現各項外遇徵兆時,就要進行外遝蒐證,調查外遇的對象,深入得知外遇發生的原因,是否仍有挽回婚姻的機會,也是外遇證據調查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