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後夫妻間的權利 |
台灣有46萬家庭面臨外遇帶來的問題和衝擊,第三者、大陸包二奶…我們榞絕不了 外遇問題,但我們可以「抓姦」保障自身的權益,讓擅闖別人家庭婚姻的第三者離開。在愛情婚姻裡無法容忍第三者的存在,驅離第三者最快的方式,就是蒐集外遇證據,掌握外遇證據,才能有力的維持婚姻或依自已權益,結束婚姻。當不可避免的外遇問題發生時,我該怎麼自保呢?我到底該不該「抓姦」呢? |
| 抓姦後,可以要求離婚或維持婚姻 |
| 抓姦後,選擇離婚可請法官裁定共有的財產分配 |
| 抓姦後,選擇離婚需考慮小孩監護權是否要擁有 |
| 抓姦後,選擇離婚可請求配偶付贍養費及小孩生活費或教育費 |
| 抓姦後,可向配偶或第三者要求「名譽賠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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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姦三步曲:外遇蒐證→抓姦→衝現場 |
當外遇情事發生時,我們必須掌握最正確的外遇證據,透過我們專業徵信人員的追蹤,了解外遇雙方經常出現的地點、時間等等,再進行到抓姦的部份。一旦確定抓姦地點後,我們的徵信菁英會協同委託人及員警進行現場的抓姦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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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外遇」、「抓姦」建議還是由徵信社相較妥當,徵信社有豐富的經驗和高科技徵信器材為輔。律師雖能利用現有的證據突顯對事件的重要性,但證據不足仍無法順利進行。因此需要合法專業的徵信社找到有效證據(設計時間點,把握關鍵證據),徵信業者會在正確的時間,進行合法的抓姦,以保護委託人的權益。優良的徵信業通常24小時全天候的服務,所以能準確的蒐集外遇證據,判斷正確的抓姦時機。 |